网站本章节发布的下列条款和条件,仅提供初步信息并供审阅之用。您仅浏览和细阅本网站发布的任何信息时,不受这些条款和条件约束。只有对我们下达实际的离岸公司组建订单或任何付费服务请求时,这些条款和条件才适用。

 

杂项规定

40. 根据本协议发送给本协议各方的所有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并应 (i) 在亲自交付给自然人或交付给公司办公地点的办公人员时,视作立即送达;(ii) 在用传真发送并收到确认时视作立即送达;(iii) 在使用航空挂号信或快递服务寄出后第五个工作日视作送达,这两种情况下均应寄送至协议各方最后为人所知的地址和收件人,收件人是公司时,应寄送至该公司的注册办公地点;(iv) 向记录的电子邮件地址发送带收信回执的电子邮件。

41. 本协议的内容不禁止 CILTrust International Inc. 向其他客户提供服务,即使这些其他客户可能与客户或公司存在竞争关系。

42. 本协议、订单和本协议中引用的其他文件、表单以及协议,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均构成本协议双方达成的完整协议和谅解,并取代所有先前与本协议主题事务相关的协议和谅解。本协议做出的任何修改除非经书面同意,否则无效。如果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被法庭或主管当局认定为无效、可撤销或不可执行,则本协议的其余条款应保持充分效力。

43. 本协议的任何内容均不表示客户与 CILTrust International Inc.之间构成法定合伙关系。

 

终止

35. CILTrust International Limited 可以提前一个月发出书面终止通知书,用以自行决定终止提供本协议规定的任何或所有服务,并且没有义务披露终止原因。

35. CILTrust International Inc.可以提前一个月向客户发出书面通知书,用以自行决定终止提供本协议规定的任何或所有服务,并且没有义务披露终止原因。

36. 客户可以提前一个月向 CILTrust International Inc.发出书面通知书,用以自行决定全面终止本协议,或要求 CILTrust International Inc. 停止提供任何特定的服务,并且没有义务披露终止原因。

37. 如果本协议全面终止,如有要求,CILTrust International Inc.应把公司记录和公司任何资产或债务的任何所有权文件交给客户指定的任何一方,但 CILTrust International Inc.有权申请扣留公司的任何资产和记录,以获取客户到期应付给 CILTrust International Inc.的任何款项。

38.如果客户要求 CILTrust International Inc.转让公司管理工作或任何正在提供的服务,CILTrust International Inc.可以按照相当于一年注册代理人费用的金额向客户收取当时适用于该客户的转让费。除了转让费,客户还应支付为执行该转让而产生的所有直接支出款项。转让费是 CILTrust Interntional Inc.在客户发出转让指示前已经出具的任何发票以外的费用。

39.本协议终止时,除了对将要产生但尚未产生的支出支付的金额,CILTrust Interntional Inc.没有义务偿还此前收到的任何部分的专业费用和支出。

 

投诉程序和司法管辖区域

32.根据本协议,如果客户因为 CILTrust International Inc.的行为而受到侵害,投诉的确切性质和提议的补救措施应以英语按照合理的详细程度做出书面阐述,使用挂号信、电子邮件或传真发送至 CILTrust International Inc.,并注明收件人是董事。CILTrust International Inc.将从收到投诉之日起在十四天内审查投诉事宜,将秉持良好诚信原则,并充分考虑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以及准据法来尽力解决争议。

33. 如果客户和 CILTrust International Inc.的争议仍未获得解决,客户有权向 CILTrust International Inc.在伯利兹伯利兹城的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34.本协议受伯利兹国家法律管辖并据此解释,本协议的双方不可撤销地服从伯利兹法院由对本协议引发的或与之相关的任何争议或事项的非专属司法管辖权。
法律及税务建议

31. 客户承认 CILTrust International Inc.没有资格对能够影响公司的法律、财务或税务事务提供建议,尤其是在伯利兹以外发生的此类事务,因此,CILTrust International Inc.没有向客户提供任何法律、财务或税务建议,CILTrust International Inc.也没有对任何特定的服务或企业结构是否适合客户的任何具体目的做出任何陈述、担保或保证。CILTrust International Inc.的宣传册、互联网网站和其他营销资料包含的任何信息都不得解释为税务建议或法律建议。客户还承认,CILTrust International Inc.已建议客户在能够影响公司、公司的任何受益所有人或任何其他相关人员的所有此类司法管辖区域内寻求独立的法律建议和税务建议。

 

费用和发票

27.CILTrust International 将提前说明所有收费。发票可以在 CILTrust International Inc.网站 www.ciltrust.biz 上访问。任何费用均可更改,费用上调在提前 30 个日历天发出通知后生效,但政府费用除外,政府费用立即生效或按照政府指定的期限生效。

28. 任何费用均依据 CILTrust International 开具给公司或名义客户的发票支付。报价不是付款依据。名义客户使用任何通信方式明确确认服务请求后,CILTrust International Inc.才会开具发票。发票可以采用电子形式生成,不要求签名。所有开具发票的费用的支付期限均应在发票上注明。客户全额付清应付费用前,CILTrust International Inc.没有义务提供任何服务。

29. 客户承认逾期支付某些费用,尤其是年度经常费用,可能涉及高额逾期罚款或附加费,客户要继续获得任何服务,必须先付清这些费用。客户承认,不按时支付这些费用可能导致公司解散或从国家知识产权注册局注销。

30. 如果客户没有在发票注明的支付期限内结清发票,CILTrust International Inc.可以从客户或公司由 CILTrust International Inc.管理和控制的任何帐户、资金或资源扣除这些未支付的费用。除年度费用外,对于超过 30 天未结清的服务发票,CILTrust International Inc.将对未结清的金额收取利息。

 

客户的承诺和责任

22.客户承诺并保证,将不会把 CILTrust International Inc.卷入到下列任何活动中,并且将不会使用根据本协议提供的任何服务或准许使用这些服务从事下列任何活动:恐怖主义和恐怖主义融资、洗钱或收取犯罪活动产生的收益、贪污、交易或贩运受禁物质、人口贩运、违反制裁、挪用、诈骗或塞舌尔法律定义为犯罪的任何其他活动。客户还确认并保证,在开始营业时或之后引进给公司的资产并非来自任何此类活动,客户拥有充分权限把这些资产转让给公司,转让这些资产对客户的债权人不构成欺诈。

23. 客户承认,如果公司参与下列任何活动, CILTrust International Inc.可以自行决定拒绝提供本协议规定的任何服务:涉及武器、军械或弹药、人体或动物器官、色情、赌博、吸毒用具、多层次传销计划、宗教崇拜、政治和非营利组织或 CILTrust International Inc.合理认定为可能破坏伯利兹、公司注册国或 CILTrust International Inc.信誉的任何其他此类活动。

24. 客户确认并立约承诺,任何准据法均不禁止本协议涉及的客户获取本协议规定的任何服务,尤其是因为未成年人身份、不具备法律行为能力、担任政治职务或公共职务、是未解除债务的破产人或任何受到任何国际制裁或禁运的国家的居民,或在法律上被禁止接受本协议提供的任何利益的任何其他此类原因。

25. 考虑到 CILTrust International Inc. 提供服务并执行客户的指示,客户同意始终保护 CILTrust International Inc.,包括其董事、官员、员工、相关代理人和位于任何地点的附属公司,免于承担 CILTrust International Inc.可能遭受的所有诉讼、行动、索赔和要求,并保护 CILTrust International Inc.免于承担 CILTrust International Inc.因为执行这些指示而可能产生或承担的所有损失、成本、收费、损害和费用,尽管任何此类指示可能未经客户正式授权,仅排除因 CILTrust International Inc. 诈骗、渎职或重大过失而引起的任何类型的行动、索赔、要求、损失、成本或损害。本协议的终止不得解除客户按照本协议所述内容,保护 CILTrust International Inc.免除赔偿的义务。

26. 客户承认,在某些情况下,CILTrust International Inc.可能因为法院、伯利兹国际金融服务委员会或其他主管当局的命令而受到法律约束,披露与公司或客户事务相关的保密信息,如果 CILTrust International 受到法律约束并且执行此类命令,则对客户因为此行动而产生的任何赔偿、损失或损害概不承担责任。

 

指示和程序

7. CILTrust International Inc.提供本协议规定的服务时,除非法律义务另有规定,否则应始终仅根据名义客户发出的指示行事,不得根据 CILTrust International Inc.的决定行事。

8.客户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员组成时,CILTrust International Inc.:

8.1. 在全体客户指定由主要联系人代表他们根据本协议发布指示时,执行主要联系人发出的指示;或

8.2. 执行全体名义客户发出并批准的指示。

9.无论本协议选择何种方法用来发出指示,客户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员构成时,每个此类人员指定其他每个人员担任其代理人来执行其全部权利,每个人员都同意,他们根据本协议共同承担多项义务。

10.客户授权 CILTrust International Inc.执行由名义客户或可合理认定为名义客户正式授权的任何人员发出或声称发出的所有指示、请求和表述。名义客户可以采用任何通信方式把这些指示、请求和表述传达给 CILTrust International Inc.。如有合理疑问,CILTrust International Inc.可以(但没有义务)请求名义客户另行核证任何此类指示。此类指示或请求得到满意的核证前,CILTrust International Inc.对于因其不行动而产生的任何损失或损害不承担责任。

11.CILTrust International Inc. 可以根据其自行决定,要求以书面形式发出任何特定的指示、请求或建议,这些指示、请求或建议以书面形式发出并传达给 CILTrust International 前,CILTrust International 对于因其不采取行动而产生的任何损失或损害概不负责。

12. 在 CILTrust International Inc.没有重大过失的情况下,客户应承担所有因为任何指示、请求或建议未发出或未收到、因为任何此类通信不完整、含糊不清、引起歧义或有错误、或因为未经授权但非法声称代表客户的第三方发出的任何指示或通信而导致的损失和损害风险。CILTrust International Inc.对于因为信赖 CILTrust International Inc.合理认为真实来自客户的任何指示、通知、文件或通信而导致的任何损失或损害概不承担责任。

13. CILTrust International Inc.可以拒绝执行任何看起来不完整、不明确、引起歧义、相互冲突或真实性不清的指示,并且对其在这些问题得到满意的补救前不采取行动而产生的任何损失或损害概不承担责任。

14.CILTrust International Inc.如果认为执行任何指示可能与备忘录及公司章程发生冲突、导致 CILTrust International Inc.或其任何工作人员在任何司法管辖区域内承担任何个人责任或诉讼风险、与伯利兹或其他司法管辖区域的任何法律发生冲突,或在其他方面违反法律,则可以拒绝执行任何此类指示。

15. 如果第三方因为 CILTrust International Inc.提供本协议规定的任何服务或与之相关的事务而对公司或 CILTrust International Inc.提出任何索赔、要求或诉讼、或者如果出现 CILTrust International Inc.认为需要采取紧急行动以保护客户、公司或 CILTrust International Inc.的利益的此类其他情况,并且如果在这些情况中,CILTrust International Inc.无法获得其向客户合理寻求的协助、信息或指示,则 CILTrust International Inc.可以采取下列任何一项或多项行动:

15.1. 不采取行动;

15.2. 不对公司采取行动;

15.3. 利用公司的任何资产反击这些索赔、要求或诉讼;

15.4. 利用公司的任何资产满足这些索赔或要求;

15.5. 采取 CILTrust International Inc.认为恰当的任何行动用来保护自己和公司。

16. 如果客户违反了应当根据本协议承担的任何义务或承诺,并且未能在 CILTrust Interntional Inc.发出通知后 14 天内补救这些违反行为,则 CILTrust International Inc.可以采取下列任何一项或多项行动:

16.1. 放弃提供本协议规定的任何或所有服务;

16.2. 启动公司的清盘程序和清算程序;

16.3. 利用公司的任何资产来补救客户违反协议的行为;

16.4. 采取 CILTrust International Inc.认为恰当的其他行动用来保护自己的地位。

17.除非 CILTrust International Inc.诈骗、蓄意不当行为或有重大过失,否则 CILTrust International Inc.对于未能执行或推迟执行根据本协议发出的指示和请求,或在执行这些请求时发生的任何错误概不承担责任。在任何情况下,对于公司或客户损失的任何预期利益、商业机会、预期节省的资金或任何类型的间接损失、经济损失或从属损失,即使该损失可以合理预见,CILTrust International Inc.概不承担责任。

18. 除非 CILTrust International Inc.向公司提供董事服务和管理服务,否则客户不得在任何商业广告、宣传、公告或互联网网站上以任何方式引用或准许引用公司的注册地址,把注册地址表述为公司实际经营、保存商业记录或开展管理控制的所在地。

19.如果 CILTrust International Inc.的搬迁涉及变更注册地址,CILTrust International Inc.应在此变更前提前三十天向客户发出通知。CILTrust International Inc.对于客户因注册地址发生此类变更而产生的任何相关费用概不负责。

20. CILTrust International Inc.根据本协议提供股东、董事或职员时,CILTrust International Inc.将有权指定任何特定人员担任这些职务,包括任何后续变更、替换或撤换这些被任命的人员,这些人可以是公司法人或自然人。

21. 本协议中的内容不导致 CILTrust International Inc.对客户与公司或其商业机会相关的任何商业决策承担责任。

 

提供信息(尽职调查)

3.CILTrust International Inc. 受金融服务法规约束,这些法规对其所有业务关系,包括本协议,应用严格的尽职调查(了解您的客户)标准。作为本协议产生法律效力和提供任何服务的前提条件,客户应向 CILTrust International Inc.提供其合理要求的所有这些信息和文件,供其确认以受益所有人、股东、董事、帐户签字人、代表人员或具备任何其他控制身份加入公司的所有个人和实体的合适身份、地址、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信誉,除非 CILTrust International Inc.已经了解这些个人或实体。

4. 按照 CILTrust International Inc.的请求,客户应随时向 CILTrust International Inc.提供其认为对于准备准确完整的帐户而言有必要,或在其他方面对于确保公司遵守所有准据法而言可能必要,以及对于 CILTrust International Inc.提供的任何职员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和健全管理原则来履行职责而言有必要的这些信息、记录和财务报表。

5. 本协议执行期间,客户将负责按照 CILTrust International Inc.可能为实现提供服务而提出的合理要求,向 CILTrust International Inc.提供这些完整、正确、及时的信息(包括财务信息和文件)。客户承认提供这些信息的频率、范围和数量可能增加,并且适应 CILTrust International Inc.根据本协议提供的服务的范围和水平。

6. 客户同意立即向 CILTrust International Inc.通知公司实益所有权的任何重大变更、经营活动的任何变更、常用居住地址、办公地址、通信地址或电子邮件地址、或任何名义客户的联系电话和传真号码的任何变更。

 

CILTRUST INTERNATIONAL INC.的承诺和责任

1. CILTrust International Inc.在公司或其任何业务中不具备所有权或受惠权益。CILTrust International Inc.的唯一权益是提供服务菜单中列出的任何服务以赚取 CILTrust International Inc.标准费用清单中列出的专业费用。

2.CILTrust International Inc.根据本协议向客户承诺,除非法律另有规定,否则它将不会向任何第三方泄露从客户或别处取得的关于客户业务的任何保密信息,也不会在未经客户预先书面同意的情况下把任何保密信息用于客户利益以外的用途。

 

定义

“CILTrust”:CILTrust International Inc.,一家伯利兹公司,地址是 35 Barrack Road, Belize City, Belize,这家充分获得许可的公司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向客户或公司提供服务。

“客户”:最终拥有并控制公司的一个或多个自然人,和/或以其为代表并以满足其利益为目标来提供本协议规定的服务的人员,也包括经授权担任客户代表的任何人员;有多个人员时,则指所有这些共同及个别人员。

“主要联系人”:由客户指定,担任 CILTrust International Inc.和客户之间所有通信的第一联络人的人员;此人可以是客户自己、一组客户中的某一个客户,或客户指定的第三方。

“名义客户”:根据本协议,有权向 CILTrust International 发出与公司以及服务相关的有约束力的指示的一个人或全体人员,包括客户和主要联系人。

“公司”:归客户所有并控制,并且与 CILTrust International 提供的服务相关的任何法人团体。

“服务”:下列任何内容:公司组建、提供注册办公地点、注册代理人、公司秘书、董事、职员、股东或帐户签字人服务、开设和运作公司银行帐户、接收、处理和保管银行对账单、通知、法定邮件、发票和商业信函、向客户发出发票、报表和通信、接听和处理客户电话、保管公司记录和帐户、编制和提交财务帐户和报告、帐目调整表、所提供服务菜单上列出的所有服务提供的类似性质的其他行政管理工作,以及 CILTrust Interntional Inc.可以提供给客户或公司的所有其他服务。

“人员”:就上下文准许的程度而言,是指任何自然人、组织、注册公司或其他法人团体或非法人团体。

“通信”:CILTrust International Inc.和客户之间采用下列任何方法开展的任何通信:(a) 直接面谈;(b) 电话或任何其他形式的语音通信;(c) 邮件,包括普通邮件服务或快递邮件服务;(d) 传真;(e) 通过互联网发送的电子邮件、消息或互动表单,包括用短信或任何即时通信系统发布的消息。

“订单”:客户为成立或收购公司、确定和配置需要的服务,以及提供关于客户的强制信息,使用本协议中提供的标准化格式(订单),或使用网站 www.ciltrust.biz 上的电子格式提供给 CILTrust International Inc.的指示和信息的范围;

 

前言

公司组建与管理协议,包括订单中包含的所有指示(所有这些资料在本协议下文中称作“协议”),是 CILTrust International Limited 与其客户建立业务关系的法律基础。CILTrust International Inc.对本协议中包含的所有信息严格保密。

CILTrust International Limited,包括其附属实体和主要人员,是一家受监管的金融服务公司,根据国际金融服务委员会 (IFSC) 发布的《伯利兹国际金融服务法》获得许可。本协议遵从伯利兹金融服务准据法,本协议中阐述的客户权利受这些法律的保护。

客户在本文件上签字,或支付根据本协议订购的任何服务来明确表示接受本协议时,本协议才对客户产生法律约束力。CILTrust International Limited 在本文件上签字,或提供客户订购的任何服务来明确表示接受本协议时,本协议才对 CILTrust International Limited 产生法律约束力。仅使用电子通信或其他方式生成、处理、保存或发送本文件或其任何内容(包括订单)并不构成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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